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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民國114年1月1日開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主投資作業相關事宜,請轉知儲金參加人員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4-10-11 15:42:29 點閱: 306 (130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為因應114年1月1日個人專戶制開辦自主投資業務,基管局業依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法律第11條規定,訂定投資選擇實施辦法、自主投資及代為投資運用實施計畫,並與投資顧問公司共同規劃設計保守型、穩健型、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投資標的組合,及風險屬性評估問卷,俾利參加儲金人員依照可承受之風險程度加以選擇。為因應114年1月1日個人專戶制開辦自主投資業務,基管局業依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法律第11條規定,訂定投資選擇實施辦法、自主投資及代為投資運用實施計畫,並與投資顧問公司共同規劃設計保守型、穩健型、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投資標的組合,及風險屬性評估問卷,俾利參加儲金人員依照可承受之風險程度加以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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