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8103號函辦理。
2.依核定修正特教職務加給表,持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1,800元調增至2,800元;未具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600元調增至900元,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。
張貼日期: 2025-06-27 08:43:08 點閱: 417 (164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1.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8103號函辦理。
2.依核定修正特教職務加給表,持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1,800元調增至2,800元;未具有特教教師證之專任教師由每月600元調增至900元,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