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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辦理本府112年度廉潔楷模表揚遴選事宜,請推薦符合本府「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」第3點獎勵標準之同仁參加遴選作業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3-03-07 12:31:35 點閱: 275 (62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本府政風處112年3月2日府政陽字第1120057719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踴躍薦舉111年度符合旨揭條件之同仁,並依推薦表格式於112年3月10日前將推薦表(請核章)寄至本府教育處,電子檔及核章掃瞄檔寄至電子信箱(tinachang@email.chcg.gov.tw),俾憑辦理遴選作業,逾期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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