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本府110年10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00383387號函辦理。二、 更正湖南國小場次及合興國小場次之報名表單路徑,如附件紅色部分,請轉知貴校學生。三、 更正報名路徑:(一) 湖南國小場次:前往相關連結網站(二) 合興國小場次:前往相關連結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