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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3-11-01 16:50:55 點閱: 247 (92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辦理,併附原函影本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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