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12-23 10:52:21 點閱:94
本校將於下學年度(115學年度)採學生人數總量管制,於新生招收三班,人數最多84人。貴子弟如欲於115學年度至員東國小就讀,請注意以下事項。
(一)本校115學年度新生入學就讀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:
1.年滿六足歲之兒童(民國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者)
2.設籍於本校學區內【本校學區:西東里、浮圳里、三和里1-3鄰,三條 里1-10鄰、16-22鄰。】
(二)入學資格順位排序和應繳驗證件
|
順位 |
資格說明 |
需攜帶及繳驗證件 |
錄取 方式 |
|
第一 |
本校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得優先隨其父母或監護人就讀本校者。 |
一、入學通知單 二、報名表 三、戶口名簿正、影本 四、家長印章 |
|
|
第二 |
有隨同學童的父、母、爺爺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或監護人一同設籍本學區者。 |
一、入學通知單 二、報名表 三、戶口名簿正、影本 四、家長印章 五、並持有下列證件之一: 1.自有房屋所有權狀正、影本或114年房屋稅繳稅證明(檢附之證件地址須與戶口名簿同,且所有權人需為新生之父、母、爺爺、奶奶)。 2.水費、電費、市內電話費、自來瓦斯費等繳費單據可資證明確有居住事實之文件(檢附之證件地址須與戶口名簿同且繳費者姓名需為新生之父、母、爺爺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)。 3.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正、影本。 4.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正、影本。 |
依設籍先後依序錄取 |
|
第三 |
115學年度兄姊在本校就讀者 |
一、入學通知單 二、報名表 三、戶口名簿正、影本 四、家長印章 |
依設籍先後依序錄取 |
|
第四 |
其他〈非上述情況或繳驗證件不足者,依『寄居於本學區者』辦理〉 |
一、入學通知單 二、報名表 三、戶口名簿正、影本 四、家長印章 |
依設籍先後依序錄取 |
(三)其他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