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6-01-05 11:15:38 點閱:23
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下稱保訓會)訂定「公務 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」,並自115 年1月9日起生效一案,請查照。